設備開放與應用開放的博弈
發布日期:2016-04-08 瀏覽次數:1987
在以下兩個層面上形成了爭執與博弈。
(1)條形碼打印機設備開放的博弈。與中國相比,美國在移動設備(如手機)方面的開放非常滯后,目前所有的移動手機設備都是固定捆綁到一個運營商的,這也造成了新進入市場者的巨大門檻。設備開放的正方(支持方)是Google,反對者大多來自運營商,如Verizon等。反對的論點主要是:① 該要求不符合美國的現有政策和法律;② 現有的捆綁模式有利于提高移動滲透率;③ Google的提議不符合競爭環境的要求;④ AT&T認為開放模式會帶來商業模式重新構建的危險。結果是FCC駁斥了Verizon的理由,支持了Google的建議。也就是說,FCC認為現有的終端綁定的模式確實有很多弊病,運營商的控制權過大,容易濫用。嘗試設備開放將有利于消費者、設備制造商、第三方開發商等充分使用網絡,促進業務和設備創新,并形成一個充分競爭的環境。
(2)工業級采集器應用開放的博弈。由于美國用戶終端與運營商的捆綁,造成運營商成為用戶選擇和使用應用的代理。運營商替用戶選擇能夠使用的應用,必選運營商自身提供的服務,對競爭關系的SP提供的服務有更為嚴格的限制等。應用開放的正方(支持方)是Google,應用開發的含義是用戶有權利下載并使用自行選擇的應用程序和軟件。這一要求反映了互聯網業務提供商共同的需求,希望打破現有移動服務提供商替代用戶管理應用的使用模式。與中國類似的是,在美國,用戶如果自行通過URL使用服務,仍然需要SP獲得設備型號、瀏覽軟件型號、處理能力等設備信息,造成應用使用困難。這與固定互聯網中的開放模式完全不同。反對方主要仍然來自于運營商,他們的論點是只要保證用戶能夠自行選擇移動通信服務提供商的權利,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最終斑馬條碼打印機FCC支持了應用開放的提議。FCC的判決給出了強烈的信號,即要促進應用的創新,現有的捆綁模式不適應互聯網的發展模式。